重庆王某、、、苏某涉黑洗钱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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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名称 |
广东广州伍某毒品洗钱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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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罪 |
罪名 |
洗钱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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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犯类型 |
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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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犯国籍 |
中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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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游犯罪 |
罪名 |
毒品犯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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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犯类型 |
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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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犯国籍 |
中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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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行业 |
银行、、、房地产、、、拍卖、、、娱乐业、、、公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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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业务 |
转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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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国家(地区) |
中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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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钱类型 |
提供银行账户、、、转账、、、投资(房地产、、、娱乐场所、、、公路项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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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收益流向 |
房地产市场、、、娱乐场所、、、公路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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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索来源 |
破获上游犯罪案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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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1月10日,,,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“6.16”特大制贩毒品案中“职业洗钱人”伍某一审宣判,,,认定伍某犯洗钱罪,,,判处有期徒刑3年,,,并处罚金500万元。。。
2007年9月,,,广州分行配合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成功破获了“6.16”特大制贩毒品案,,,警方抓获谢某、、、伍某等犯罪嫌疑人16名,,,查封、、、扣押和冻结毒品犯罪资产折合人民币1亿多元,,,摧毁跨国(境)毒品犯罪集团5个,,,查获制冰毒工厂6个,,,一并查破往年重特大毒品案件41宗。。。
经查,,,谢某于1999至2003年期间从事制贩毒活动,,,积累了巨额非法所得(超过1亿元人民币)。。。为了清洗毒资,,,谢某在广州注册(香港)溢忠有限公司,,,由伍某全权负责洗钱活动。。。2003年至2006年,,,伍某直接筹划,,,将谢某等人的制贩毒所得投资房地产、、、夜总会和公路等项目,,,通过拍卖竞投购得房产物业数十处,,,并转让或抵押投资获利,,,洗钱操作极为纯熟,,,具有明显的阶段性(如下表所示)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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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:伍某主要洗钱过程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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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钱“融入”阶段 |
黑钱“洗白”阶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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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2003年8月,,,出资3883.1万元通过拍卖竞投购得广州天河某大厦两层房产,,,并出资1000万元开设“飞马会”夜总会 |
2006年5月,,,将该物业及夜总会以6400万元转让,,,获利160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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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2003年12月,,,出资60万元作为竞投担保金,,,通过拍卖竞投购得广东越秀物业3处 |
以90万元将拍卖确认凭证出售,,,获利3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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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2004年2月,,,出资2000多万元,,,通过拍卖竞投购得广州海珠区和原芳村区物业9处 |
随后出售给他人,,,获利40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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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2004年3月,,,出资1777.6万元,,,通过拍卖竞投购得广州东山区新河浦路商铺21处 |
毒贩内部转让,,,获利40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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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2004年5月,,,出资750万元,,,购买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住宅3套 |
2005年11月转卖他人牟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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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2004年12月,,,出资1652万元,,,通过拍卖竞投购得海珠区同福中路某大厦物业44套 |
2006年1月将首层商铺抵押贷款,,,投资江门一公路项目 |
本案有两点值得注意:
第一,,,“职业洗钱人”出现。。。在以往案例中,,,洗钱者并不以洗钱为业,,,其洗钱活动往往是偶尔为之;而本案中伍某完全依附于谢某犯罪集团,,,其所有投资经营活动都以清洗毒资为最终目的,,,从而赚取了巨额不义之财。。。“职业洗钱人”的出现,,,表明中国洗钱犯罪活动的职业化倾向,,,给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。。。
第二,,,房地产拍卖转让已经成为洗钱的重要途径。。。本案及最近一批类似案件均反映出,,,犯罪分子越来越倾向于通过投资房地产洗钱。。。


